能够申请绵阳市护照的人群
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申请地点
各区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线上办理入口:;线下办理地点一览:)。
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近期照片(制证照片可由受理机构帮助申请人进行免费采集)
二、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近照(该照片可为非制证照片)的《居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在申请大厅领取)
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当要求其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居住证,在学证明等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以所在区县出入境接待大厅要求为准)
五、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人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六、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认识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七、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向受理机构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