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55-59周岁参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业务指南
一、补助对象
丹东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含55周岁和59周岁),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二、需提供材料
按照自愿申请、户籍地管理的原则,残疾人到户籍所在的村(社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并填写。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办理路径
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
四、办理时限
申请即时受理,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发放,特殊情况按季度或半年发放。具体根据各县区残联工作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