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一览
一、领取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对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情形,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后,虽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仍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不用缴费直接领取条件
1、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
2、当地实施原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
三、领取手续办理
1、网上办理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银行卡(折),向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所在市对外经办服务机构提出待遇领取申请。
2、线下办理
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银行卡(折),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