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一览
一、参保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1、居保缴费分十个档次,缴费标准分别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
2、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三、居民养老缴费补贴
1、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2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2、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3、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
四、缴费15年激励措施
1、对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2、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可提高补贴标准,所增加的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