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
2、国家免学费
(1)对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专业中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标准: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850元/生/年;普通中专根据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生分专业收费标准免除。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免学费。
3、国家助学金
(1)对象: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赣州市11个县)农村籍学生(不含县城)、其他户籍中的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二年级在校人数的15%)。
(2)标准:20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4、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表现特别突出的。
(2)资助标准:6000元/生。
(3)完成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发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