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然人
二、申报信息
1.申请条件(1)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补缴期限。
(2)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统筹区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申报材料(1)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劳动合同,工资凭证,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行政处理决定书(如有仲裁、诉讼等情形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提供)。
(2)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三、办事信息
1.办理方式、机构、地点及时间R(1)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
R(2)掌上申请 :浙里办APP
R(3)现场申请 :市人社局窗口办理,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
2.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7个工作日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时限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即办
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4.结果送达
(1)送达时限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自做出办事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做出办事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3)送达方式
申请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场送达、网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