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
1、范围和对象: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 1-5 万元。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标准为 2一3 万元,见义勇为、因公等重伤、致残的教师资助标准为 4 万元,牺牲的教师资助标准为 5 万元。
3、完成时间:在申报系统上报,由基金会直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