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省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