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劳动合同。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
单位登记信息;
退役信息。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