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范畴:
1、具有宿迁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在宿迁市取得居住证且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
3、宿迁市行政区域内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小学学生、托幼儿童。
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400元;(根据宿医保发〔2023〕32号文件规定)
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工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政府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