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203元标准。现将我市调整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进行调整。
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基数调整上限、下限
2024年汕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上限由20202元/月调整为21609元/月(取整数)
下限由4040元/月调整为下限为4322元/月(取整数)
缴纳比例
用人单位采用统账结合方式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①单位缴费率为 6.5%(其中生育保险0.5%)
②个人缴费率为2%
③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采用单建统筹方式参加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率为 5.3%(其中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不缴费。
注:单建统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国有、城镇大集体企业,符合特困企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