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寒暑假省外就医可以报销吗?
可以。
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在省外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所发生的医疗费,在说明学生原籍所在地或实习所在地后,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并享受在本市就医同等待遇。
门诊待遇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每次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在社区医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学校已定点的医务室就医,医保基金支付60%;
在三级医院(如第一医院)就医,医保基金支付30%;
在其他医院(如第九医院)就医,医保基金支付45%;
2024年度起门诊医疗费年度累计发生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基金不再支付。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hqruBMvIaKD4UMzPOIpf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