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文旅专业人才激励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导游员资格考试,对首次获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荣誉称号并在襄城区执业的导游员、讲解员,分别给予 3 万元、1 万元资助。
加大本土非遗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分别给予 3 万元、2万元、1 万元、0.5 万元的资助。
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对创作襄城题材的书画作品、歌曲戏剧、图书专著等文学艺术作品,在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的,给予作者或主创人员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 获国家级奖项 2 万元、省级奖项 1万元。所获奖项须为官方机构颁发。
支持襄城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开发。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奖项的,给予作者或主创人员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 获国家级奖项 3 万元、省级奖项 2万元。所获奖项须为官方机构颁发。
本办法由襄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2年
202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