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的实施细则》,2020年高校毕业后在泸州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稳定就业1年后,可持相关资料到就业地所在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稳定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泸州市内用人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外地来泸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
申报资料
《申报表》、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申领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