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补贴”政策将执行至2023年2月28日。
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外地来泸就业人员,申报条件为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泸州市内用人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补贴标准为:稳定就业第一年,补贴1200元;稳定就业第二年,补贴2400元;稳定就业第三年,补贴3600元。
若市民申请补贴时间未满2年或3年,也可按月领取补贴。如:稳定就业1年7个月,申请的补贴金额=1200+2400÷12×7=2600元;稳定就业2年3个月,申请的补贴金额=1200+2400+3600÷12×3=4500元。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局咨询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