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一)法定退休前人员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
允许以自愿、就近为原则,以个人为单位,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可携带有效证件复印件,到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线上办理
“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征缴业务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点击通过业务办理须知——完成实名绑定——个人身份增员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个人身份增员信息确认提交——参保完成后必须办理银行扣费手续。
注意:因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没有预存足够的款项扣缴社保费而造成社保费逾期未缴,中断缴费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经办部门将作自动停保且欠费时段不再予以核定。
扣费方法一:
“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 “灵就人员绑定社保卡代扣社保费”绑定社保卡代扣社保费。
注意:小程序绑定社保卡代扣社保费业务目前针对已开通持有我市广发银行或东莞银行的有效社保卡的灵就人员,日后将陆续开通更多发卡银行办理。
扣费方法二:
保存好社保号截图到银行签订《代扣社保费协议》 签订后请将其中一联交税务机构。
1.通过“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的,到银行办理扣款协议时,银行要求出具社保号,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参保成功后,参保人会收到手机短信,短信内容会有社保号,也就是组织编号;(2)通过“东莞人社”微信小程序--我的事项--办理成功(界面内的组织编号)。
2.在东莞人社办理灵活就业方式参保后停保,若再次在东莞人社办理增员,需到银行前台重新签订扣款协议及办理税务登记。(注:灵就人员当月办理增员—-减员——增员的,需到银行前台重新签订一次扣费协议及办理税务登记)
3.市民申请了失业保险金后,不能在东莞人社小程序申请灵活就业参保,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非本市户籍,已满16周岁的学生不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非在校生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