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截至2023年8月27日,浙江(温州)结婚假为3天。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晚婚晚育假,浙江省婚假只能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