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在阳江市政府网发布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通知中说明了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拓展阅读: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简称《征收条例》),废除了原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确立了政府征收体制,加强了被征收人权益保护。为贯彻落实该《征收条例》,我市于2013年12月3日出台了《阳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阳府〔2013〕135号,以下简称《原补偿办法》),有效期5年,现已失效。为有效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证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政策的延续性,市政府重新制定发布了《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