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9日阳江市人民政府在阳江市政府网发布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一章 总则
主要对制定目的、概念界定、基本原则、管理层级、部门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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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征收决定
主要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形和作出征收决定需合符的条件、房屋征收的一般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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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补偿
主要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房屋征收补偿价格的确定、选择评估机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安置方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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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军事设施、华侨房屋、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建筑物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