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区上小学要什么条件才能上?
(一)新生对象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持青山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入学方式
1.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2.“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青山区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4.留汉百万大学生子女入学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