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才补贴申请流程,详情如下:
一、申报受理:
所购房屋属于湘潭经开区、湘潭高新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到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所购房屋属于湘潭经开区、湘潭高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到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申请办理。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属于第二次或第三次申请的,在原受理部门办理。受理部门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1.湘潭市经开区受理地址:经开区管委会3楼320室,办公电话:58396095;
2.湘潭市高新区受理地址: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附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公电话:58551314;
3.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外受理地址:市民之家北栋2楼市住建局窗口,办公电话:58297002。
二、审核:
每年申请截止后集中审核,市(园区)住建局会同市人社局(园区人社局)、市财政局(园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三、公示:
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市住建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所购住房在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范围的,由所在园区安排资金直接拨付,所购住房在市区(上述园区除外)范围的,由市、区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由市财政局统一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购房补贴款拨付至个人账户,市财政局负责与区财政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