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保障范围
按照申请家庭户籍、收入等情况,公租房保障分为三类保障家庭。
第一类保障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且实际居住;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 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第二类保障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且实际居住;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 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第三类保障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的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辖区上年度收入标准2倍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 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