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程序及需提交的资料
公租房申请审核按照个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登记、初审,市保障房中心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低保证或收入证明(退休工资收入银行流水明细、在职人员工资收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变卖房产治病的,需提供二 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相关病历及医药收据等材料;
(五)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劳动或聘用合同(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缴交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