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节假日能不能办理婚姻登记?
答:可以的。佛山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周六的上午(9:00-11:00)和5月1日(劳动节)、10月1日(国庆节)、1月1日(元旦)当日照常上班一天(9:00-11:00,14:00-16:00),为市民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范围:
1、结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在试点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无需提供居住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