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i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国(境)内出生登记”,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相关提示:
(一)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二)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卫健部门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等其他佐证材料(如产检记录、疫苗接种证等)。公安机关在调查其没有境外身份及其他户口的情况下,办理出生登记。
(三)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
(四)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