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于申报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将办理退休所需材料报送至档案受理窗口,窗口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退休审批部门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注:灵活就业期间无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