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领证流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1)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注意去民政局前,准备好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簿首页 、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双方都不是武汉户口,则需要提供一方当事人居住证。
4、部分情形还需提交:
①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
②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③ 预约补领婚姻证的,还需提供“婚姻档案 ”(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