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第1期、第2期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2人户、3人及以上户已选定翠翎公寓房源的保障家庭租赁入住手续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23年8月15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办理地点:牛田管理服务中心(上城区九和人家1幢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87796779。
每户具体办理租赁入住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二、办理入住须知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满十八周岁除外)均应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前往牛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其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请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三个工作日,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住房专栏,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服务”按要求自行打印合同(5份)或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至用人单位盖章。
2.根据《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土地等级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困难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租户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需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预缴1个季度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按户型类别收取房屋押金,非成套或一室一厅成套住房1000元/套、其他成套住房2000元/套。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按套公证,公证费200元/套,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承担一半,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全额减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给予减半收取即50元/套。
5.为方便租户缴交房屋租金,建议通过银行代扣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银行的储蓄卡(不包括信用卡),请在办理租赁入住手续时一并提供。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按规定先行申请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租赁入住手续。
7.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自签订租赁合同次月起停发货币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保障转为实物配租保障,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限与保障资格有效期一致。对于剩余保障期限不满3个月的保障家庭,需先办理保障资格续审,待审核通过后再行签订租赁合同。
8.已纳入本期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家庭,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实物配租保障,可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调整为放弃的次月(不影响保障家庭累计保障期限的计算),今后按新的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开始时间报名参与实物配租。
点击查看>>>官方原文-已选定房源的保障家庭办理租赁入住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