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参保人员办理零星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一)住院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二)门诊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 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三)急诊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 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
(四)生育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 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生育或产前检查医药费票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除上述材料外,抢救需补充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 死亡记录及死亡证明;意外伤害就医的需补充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需补充提供《参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外购药品需补充提供外购发票、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 方原件复印件。参保地经办机构需要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报省级医保部门备案。参保人递交上述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