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结婚登记需要做的准备
《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4、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为陕西省内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申报材料
投诉电话:0917-3260557
投诉窗口:各县、区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