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分为 5 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 类)、优秀专业人才(E 类)。
C 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 2 位之外的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2 位完成人;
3.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4.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 2 位完成人;
5.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6.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
8.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9.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10.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
12.国家卫生健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3.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4.“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
15.担任过中国 500 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 300 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首席技术官;
1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7.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