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多久认证一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无办理次数限制,要求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全年均可认证。
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一: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
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热门服务”选择“社保”-“养老”-“养老资格认证”-“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照系统提示(可选“本人认证”、“代他人认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二:通过“广东人社”APP办理资格认证
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4以上操作系统和IOS8.0以上操作系统)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应用市场下载。按照指引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后,请在“常办事项”选择“待遇资格认证”-“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三:通过“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办理资格认证
在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中国领事”小程序,选择“养老金资格”,填写申请表并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四: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办理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全省任一社会保险服务窗口(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格认证。
方式五:邮寄资格认证材料办理资格认证
在港澳台居住的肇庆市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领取人,可前往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澳门社会保障基金、中国台湾地区公证机构等相关机构办理;在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可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等相关机构办理。完成后将相关机构出具的资格认证材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邮寄至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广东省肇庆市西江南路26号,邮编:526000)。
能否多次办理资格认证?如有多次认证记录,以哪次为准?
一个周期内允许多次认证,认证后按照最近一次认证时间重新计算周期。
逾期办理企业养老资格认证有什么后果?
如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停发养老金。
如何申办企业养老金续发?
方式一: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离退休待遇续发。
方式二:本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选择“在线办理”-选择待遇领取地-微信扫码登录-选择“离退休待遇续发”-选择“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即完成申报手续。
如果退休人员高龄或行动不便,又无法网办认证怎么办?
目前,肇庆市直对居住在我市端州城区的85周岁(含)以上的高龄老人或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经查属实,提供上门认证服务。(申请电话:2183904/2847686/2843363)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怎样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递延认证,不设固定认证时间,全年均可认证,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
方式一: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掌上 12333”APP、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线上自助办理资格认证。以办理量较大的“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举例,可在小程序界面找到社保服务板块,点击“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进入办理界面,按提示操作通过人脸识别过程即可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方式二: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部署在全市各行政村)进行自助办理。点击“我要查我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资格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可查询最后一次认证时间,在搜索栏输入“城乡”,点击“我要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资格认证。
方式三: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城乡居保服务网点(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级社保对外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资格认证。
忘记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停发了待遇怎么办?
因逾期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停发了待遇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可申请办理待遇恢复手续,待遇恢复后因逾期认证导致暂停发放的待遇一并予以补发,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方式一: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可在小程序界面找到社保服务板块,点击“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按照操作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及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待遇恢复申请。
方式二:通过“粤智助”自助终端机进行自助办理。在搜索栏输入“城乡”,点击“我要申请恢复领取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按提示操作即可办理待遇恢复申请。
方式三: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城乡居保服务网点(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级社保对外服务网点或合作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养老待遇恢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