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方式:只需在“i淮安”APP上在线填写申办表单,全程不见面审批即可完成新生儿各类事项办理。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在全市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出生或市外出生的婚生新生儿;
2.新生儿父母应同为境内人士且非集体户,符合市内落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3.申请人仅限新生儿母亲,申请人非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限新生儿的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需材料:
1、新生儿入户方(父/母)户口页及户主主页
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
3、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5、一件事申请表
6、新生儿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