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承购人,也可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但自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的次月起,住房保障机构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满足何种条件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及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申购人符合《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广州市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3.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华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规定,军人家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扶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