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在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或各类培训机构就读的,不符合连续就读的条件。
拓展阅读:连续就读办居住证指南
【前置条件】
一、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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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实际居住地的住址申请办理居住证。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填写学籍编号的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住址佐证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或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址佐证材料;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如租房者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办流程】
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当场打印居住证。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