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诚信申报,并一次性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中级职称的填写《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1),申报初级职称的填写《赣州市职业农民职称考核认定表》(附件2),一式2份,可从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2.能够证明规模业绩的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
(1)种植类:
①农作物种植:提供承包证或土地流转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森林资源培育:从事人工造林、油茶、毛竹、森林药材等产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造林地块、油茶、毛竹、森林药材等基地林权证或经营流转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材料;所经营的油茶基地列入市级示范基地并经市级验收合格或列入市级高产油茶基地典型案例的相关材料均不需个人提供,由县以上林业部门向评委会提交相关文件;从事花卉苗木种植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且提供苗圃生产用地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
(2)养殖类:畜禽养殖产业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或打印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截图,养蜂产业提供养蜂证复印件。
(3)水产养殖类:淡水池塘、工厂化或大水面养殖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稻渔养殖提供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4)农业机械化类:驾驶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拖拉机(收割机)证照复印件、其他农机具照片及土地承包合同或作业面积服务合同或参与培训的图片。
(5)从事相应农(林)业技术工作年限材料需提供相应工作佐证材料或由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应工作证明材料。
3.符合直评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新型农民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有效期要在2023年12月底前有效)以及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的佐证材料;
(2)获得县级以上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申报人员需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
(3)农村实用人才需提供相关领域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取得与农(林)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业利除外)的申报人员需提供专利证书以及在中国知网检索该“专利”页面的截图。
(5)油茶基地列入市级专项二类以上资金奖补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交相关材料,由县以上林业部门向评委会提供相关文件。
4.申报人员需提供1张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用于办理职业农民职称证书,随申报材料一并逐级提交,由各县(市、区)职称办统一保管。
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由村(居)委会或单位核对完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村(居)委会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程序
1.材料报送程序。职业农民职称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审核评议,县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果业部门审查。初级职称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果业部门考核评议,县职称认定机构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果业部门审查后报县职称办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按申报专业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市职称办审查评审。
2.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中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前,申报初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