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特殊用户供热价格
(一)市区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用热,按面积计费价格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8.8元;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6元,计量热价为每吉焦35.7元(每千瓦时0.1285元)。
(二)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有关规定执行居民住宅供热价格。
(三)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托育、社会福利等机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居民供热价格,按面积计费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4元;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1元,计量热价为每吉焦42.84元(每千瓦时0.1542元)。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统称房产证,下同)未计算面积的楼层,安装使用散热器的收取供热费,计费面积由供热企业测量并经双方确认;未安装使用散热器的不收取供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