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编制50人(含)以上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市、县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含)以上的残疾人。
2.建设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落实职称评定有关规定。落实《九江市盲人按摩机构扶持办法(试行)》,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支持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6.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