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及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发生如下情形的,各级账务管理环节进行人员待遇暂停处理:
(1)待遇人员认证期内未完成认证的 ;
(2)外协数据显示死亡、服刑、失踪的;
(3)存在重复待遇的;
(4)待遇发放失败的;
(5)被举报死亡、服刑或重复待遇且核实的;
(6)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重新就业的;
(7)供养待遇人员由于成年、再婚等原因丧失供养资格的。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承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社保区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314-2021054/202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