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边防证一证一般不可以多人使用。
备注:《边境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
申领办法
前往外省、自治区边境管理区的,先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在《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上加具单位审核意见:
1、广州市户籍居民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
2、非广州市户籍居民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审核意见;
3、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可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加具意见后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属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和《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到所属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