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5.已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大陆)居民,离开内地(大陆)时已经选择终止会保险关系的,原缴费年限不再合并计算,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护照
2、社保卡/银行卡信息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申请表》(网上暂无下载,社保办事处窗口领取)
办理时间
每月11日—次月6日工作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综合办事处:无锡市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梁溪区办事处:清名路380号(梁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滨湖办事处:粱青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新区办事处:震泽路28号(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锡山办事处:东亭镇二泉中路139号(锡山人社局二楼);
惠山办事处:惠山大道108号(国慧电子商务大厦东南角裙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