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1.户口证明原件(户口簿或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临时身份证);
3.双方均非宁夏本地户籍的,选择在居住地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一方当事人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4.现役军人与内地居民选择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另一方有效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5.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与实际婚姻状况不一致的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并提供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持一审判决书的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离婚调解书》等材料,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6.持居住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受理机关为居住证签发地的婚姻登记处;
7.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红底合影半身免冠证件照片(需露出五官,不能使用婚纱照、浓妆照、艺术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