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二孩三孩补贴政策颁布时间
颁布时间:2023年8月24日
根据《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文件要求,决定对我市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对满足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照护补贴。
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
1.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且孩子户口为呼和浩特市户籍。
2.《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文件印发后,即从2023年8月24日之后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3、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况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4. 丧偶或离异的,给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一方发放。如双方分别抚养并且照料,各领取一次性育儿津贴的50%;
5.同一对夫妻符合政策生育多胞胎合并生育子女数超过2个或3个的,同等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