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病保险可以单独参保吗?
不可以。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以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参保对象
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上述两类参保人员在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不需办理额外的参保手续。
享受途径
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宁波大市外已经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可“一站式”结算,即扫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刷社会保障卡,可同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CVrfK-osDbThnkVVDKDX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