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

地方特产2023-06-09 10:49:30佚名

在金华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时,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的内地居民,选择一方当事人浙江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浙民事〔2020〕109号)有关规定实行“全省通办”。

本文标签: 浙江省  当事人  居住证  证件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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