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农村、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0年1月1日,下同),年满60周岁、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期连续缴费;未按期连续缴费的,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财政不再给予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期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标准,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办理,该业务不可代办: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的户口簿和复印件
3、参保人的社保卡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PS: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需使用本人手机微信操作。
1、登陆“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社保”模块。
2、在“养老保障”版块,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4、开始办理,参保人需如实填写银行卡信息,上传身份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
填写银行卡信息页面:
①点击【卡类别】行,弹窗可选择卡类别。
②点击【银行名称】行,弹窗可选择银行名称。
③点击【开户名】行,填写开户名。
④点击【银行卡号】行,填写银行卡号。
⑤点击【领取人】行,填写领取人。
⑥点击【+】号,上传银行照片。
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上传资料页面】。
上传资料页面:
①点击“+”按钮,可通过“拍照”或“从相册选择”方式上传材料。
②材料上传完毕,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确认提交信息页面。
确认提交信息页面:
①点击【修改】按钮,跳转“填写银行卡信息页面”或“上传资料页面”。
②确认信息无误,手写签名,点击【提交】按钮提交。
提交成功,跳转“提交成功页面”。
提交失败,跳转“提交失败页面”。
若提交失败,参保人可以这样操作:
①点击“咨询电话”,弹出“12333”弹窗。
②点击【重新提交】按钮,重新提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