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申领流程:
1.申请人申领“购房券”需要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情况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2.区属用人单位由所在区人社(组宣)部门统一受理申请并初审,汇总后向宿迁市人社局申报,市属用人单位直接向宿迁市人社局申请。
3.为便于人才申请和兑付,在宿迁市便民方舟设有人才服务窗口(33,34号窗口)。
4.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人才凭身份证到所在地人社部门签订资助协议(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申领协议)并领取“购房券”。
特别提示:“购房券”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夫妻双方可累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