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
1、居住证和暂住登记凭证有什么区别?到哪下载电子暂住登记凭证?
答:暂住登记凭证在非户籍所在地短期居住时可以申请,无明确权利和福利,主要起证明作用;居住证需要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时申请,除证明作用外,还享有多种权利和便利服务,如子女就近入学、就业指导以及新车入户等。群众在警民通上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在警民通-居住申报系统-暂住登记凭证下载界面下载保存。
2、已经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满半年了,但不知道租房合同是否备案,可以申请快速核发居住证吗?
答: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是租户与房东私下签订的租房合同,没有房屋租赁备案编号,不符合快速核发条件,建议您通过暂住登记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
3、我缴纳社保已满半年,为什么点击快速核发核验显示核验不通过?
答:申请前6个月需要连续缴纳社保,如果漏缴重新计算。当月缴纳的因数据延迟,15号后才能查询核验通过。
4、已有的暂住登记凭证半年以上,更换新住址或和新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对居住证的申领是否有影响?
答:同一县(市)内居住地址更改的,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居住地址,不影响居住时限的连续计算。不同一县(市)内居住地址更改的,重新计算居住时限。
5、办理居住证或延期居住证收费吗?
答: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邮政快递为群众自愿选择项目(省内12元,跨省20元),群众取证时缴费给快递工作人员。任何代理费用均为违规行为。
6、办理了居住证快速核发,最快几天能够领到居住证?如何查询办证进度?
答:县级公安机关会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群众警民通端提交的信息,审核通过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为群众制发居住证。审核通过环节和制证完成环节都会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群众本人,短信附有县级公安机关领取地址和联系电话,您可以通过短信上的联系电话咨询个人办证进度或其他办证问题。也可以按文后电话自行联系。
7、居住证有有效期吗?期满后想继续使用怎么办?
答: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如有继续使用需求,请持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或警务室进行签注延期。
8、省直社保能不能办理居住证快速核发?
答:目前仅在洛阳市内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满足快速核发条件,省直社保暂不能受理。
9、快速核发居住证能线下申请吗?
答:快速核发居住证需要与人社、住建、民政、工商等单位数据进行核验,只接受线上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