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标准
结合国家要求和省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我省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