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免学费
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免学费分为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普通高中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用于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现农村脱贫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普通高中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2.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免收学杂费,标准按学校性质,从200元/年/生至800元/年/生不等。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即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全免,民办学校可收取差额)